1.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怎样认定和处理自行脱党的党员?
答:对自行脱党的党员进行处理,应把握以下三个方面:(1)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之前,党支部应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弄清是否属于党章规定的“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的情况。
这里主要应掌握“没有正当理由”和“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脱党行为时,应及时对其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后才去过问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处理。查清表现及其原因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2)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参加并允许发表意见。如果本人长期外出不归不能出席会议或接到通知后拒不参加会议,支部大会仍可讨论处理问题。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如认定属于自行脱党者,应作出除名的决定。2. 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求其党员必须履行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
党员的八项权利:
1. 参加党的会议并发表意见。
2. 选举和被选举权参选党的组织职务。
3. 向党的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申诉和控告。
4. 在遵守党的章程和决定的前提下,按时交纳党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组织的各种活动。
5. 参加由党组织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
6. 掌握有关国家、民族、阶级和党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等知识,接受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帮助。
7. 在个人自由和权益不受侵犯的情况下,依法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权利。
8. 在遵守党的有关纪律的前提下,参加其他政党和群众组织的合法活动。
党员的八项义务:
1. 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定,按时完成党的任务,履行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和义务。
2. 遵守党的组织的纪律,服从组织的决定,不得违反党的纪律和章程。
3. 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全党工作和人民服务贡献自己的力量。
4. 维护党和人民利益,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做危害党和人民的事情。
5. 坚持爱国主义思想,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6. 倡导科学文化、道德伦理、法治观念,做到艰苦朴素,不懈追求真理和进步。
7. 推动党的建设和工作创新,加强与群众联系,促进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表率作用。
8. 在不同场合光荣地代表共产党员的形象,坚决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防止党在群众中蒙受损失。
3. 党员处分呈报函怎么写?
对接收方的×××××学校党委的信 (或党支部,或分支机构):××× 同志,我单位的员工(或公民),请把党的学校委员会同志组织关系。
现在写作。××××市分行 ××××年×月×日4.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主要包括?
党纪处分,由党组织依照规定作出,针对的是全体党员,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政纪处分,是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总称,由有人事管理权限或者领导关系的机关或单位作出,针对的是机关或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处分,由监察委员会作出,针对的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处分种类上,政务处分与政纪处分一样,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这里要注意党纪处分的影响及期限。警告是一年,严重警告是一年半,在这段时间,受处分党员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党外都不能提职。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二年,是两年内不能在党内任职,也不能向党外推荐任职或提职。开除党籍,是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向党外推荐任职或提职。另外还有不准重新入党的,这得依照规定来看。
5. 党的章程第七章党的纪律?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6. 党纪处分条例在几个月内做出决定?
六个月做出。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同时,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全体人员及其本人宣布,是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班子宣布,并按照管理权限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7. 处分决定必须和本人见面吗?
1. 不必须和本人见面。2. 因为处分决定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不一定需要面对面交流。3. 在某些情况下,面对面交流可能更加有效,可以更好地和沟通,但并非必须,因为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同样可以传达处分决定的内容。